對城市養犬實施準入制度,如何?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5年01月02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評論員 章娜
近年來,犬只傷人時有發生,因此,養犬規范管理的呼聲不斷。而今,新修訂的《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該條例明確,在城市攜帶犬只出戶未佩戴犬牌并系犬繩牽引且拒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事雖小,但民之所望,大家一致認為,新規將有力促進廣大養犬人士牽起“文明繩”,讓不少人拍手叫好。回顧過去,因養犬不系繩,時有悲劇發生。如去年10月16日,成都一對母女出門,被一條沒牽繩的黑犬咬傷,年幼女兒的傷情極為嚴重;又如,今年9月18日,貴州黔東南凱里市開發區,一名女童遭到惡犬持續撕咬……這為世人敲響一記記振聾發聵的警鐘。各界人士呼吁,通過不斷完善法律法規,提高違法成本,讓法律織密相應的安全網,盡最大可能減少狗傷人事件的發生。
以法治提升城市管理效能,以法規助推文明養犬新風尚。我們欣慰地看到,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江西省農業農村廳等在修訂《江西省動物防疫條例》這部法規時,充分考慮到了城市文明養犬的重要性,明確養犬登記、嚴格要求遛狗牽繩、佩戴犬牌等行為。實際上,早在2016年,《南昌市養犬管理條例》正式實施,按照源頭治理、綜合管理、降低門檻、嚴管重罰、注重操作和大膽創新的立法思路,對養犬管理體制、養犬管理區域、危險犬只標準、犬只強制免疫等作出了詳細規定。由此可見,政府部門十分重視養犬管理制度建設。
是否文明養犬反映市民素質,能否規范管理體現政府智慧。新規明確了文明養犬的行為準則,是做好了立法的“前半篇文章”,如何做細立法“后半篇文章”,才是關鍵。
近年來,各地為了規范養犬行為,相關法律法規相繼出臺,但是執行效果并不理想。比如實施多年的養犬登記制度執行并不到位,此前,就有媒體在廣州街頭隨機采訪發現,在50位“遛狗”的市民中,僅有12位市民的愛犬具有有效的“養犬登記證”;又比如,相關法規、規章明文規定,禁止飼養烈性犬、大型犬,但回顧近年來“惡狗傷人”事件,不少犬只就是法規禁止飼養的犬類。所以說,政策法規一旦執行不力,便成了鏡花水月,空有其表。
杜絕“紙上立法”,重在務實篤行。做好立法“后半篇文章”,除了一直在重申的明確部門職責、加大執法力度之外,那有沒有更好的辦法,將“養犬”管理落實落細?機動車管理辦法在全國推行已經十分成熟,對于城市養犬管理有極好的借鑒意義。
比如,對城市養犬實施準入制度。在提升養犬門檻上創新,將養犬管理條例、動物防疫條例等納入準入考試范圍,通過考試后才可申請給犬只辦證;在提升監管效率上創新,設計出醒目的、在夜間還能被肉眼清晰看見的犬牌,犬牌上印制犬只號碼等信息和舉報電話,便于群眾監督;在提升管理覆蓋面上創新,可建立有獎舉報平臺,針對違規違法養犬行為,發動全民舉報。同時,還可以對養犬管理電子檔案創新采取計分處罰辦法,對不同類型的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相應的扣分處罰,對情節嚴重的可“扣狗”,甚至數年禁止養狗乃至終身禁止養狗,并納入個人誠信檔案。還要對監管部門的失職、瀆職等情形建立倒查和責任追究機制,形成高壓態勢。
城市養犬事關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為各界廣泛關注。我們需要用心用情用力,采取各種科學管用的真招實招,破解相關難題,共同營造溫暖和諧的社會氛圍。
值班編輯:傅藍天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鄭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