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逼退救護車 既違法也違背人性

來源:  江南都市報     |    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    制作:  肖琳琪     |    新聞熱線:  0791-86849110

  ◎江南都市報全媒體評論員 張建新

  近日,一則“私家車阻擋救護車救人”的新聞,讓眾多網友義憤填膺。12月9日,事發地河北省大廠回族自治縣公安局就此發布警情通報,“該縣某小區內部道路發生了救護車遇居民車輛對向行駛短暫受阻情況”,違法車主已被行政拘留。

  該則警情通報較簡短,有些信息需要填補——據大皖新聞報道,事發小區居民稱,因私家車司機不給救護車讓路,耽誤了七八分鐘,導致老人送醫看病被延誤,遺憾離世。

  對急救而言,時間就是生命。患者早一分鐘到達醫院,就能提高生還的概率。從現場視頻來看,私家車不但不讓路,還“頂著”救護車,將其逼退,行為相當霸道。其實,私家車后方轉角處有很寬的空地,車主但凡掛一個倒擋、打一把方向就能讓開。其如此阻擋救護車通行,無異于是在間接害命,既違法也違背人性,影響極為惡劣。

  對于本次事件,當地警方處置得較為迅速,及時回應了網友的關切;對車主的處理也算過罰相當。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救護車等特種車輛“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規定:阻礙執行緊急任務的消防車、救護車等車輛通行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車主逼退救護車,當屬“情節嚴重”,被行拘也是咎由自取,活該!

  其實,違法車主要面對的不僅僅是行拘,有律師認為,若醫學方面有因延誤時間導致死者死亡的確切鑒定意見,死者家屬可以到法院起訴,當事車主還要承擔賠償責任。

  近年來,“阻擋救護車”的現象時有發生,就在于“為生命讓行”這一社會常識還未盡人皆知、深入人心,這也是本篇評論的要義所在——生命必須被尊重,法律必須被信仰!且有必要重申。

  對于救護車,不是讓不讓的問題,而是怎么讓好的問題。比如,救護車遇堵,兩條車道上的車,同時向相反方向斜向避讓45°,可以為后方的救護車讓出一條通道,這叫“45°讓路法”,非常實用。有的人擔心因避讓救護車、駕車違規變道要被扣罰——其實,駕駛員因緊急避險造成的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經核實后可依法予以消除……

  生命重如山,人命大于天。讓行救護車等特殊車輛,是在為公眾利益“讓行”,也是在為自己“讓行”。因為,誰都有可能成為這些特殊車輛的服務對象并從中受益。與人方便,也是與己方便。

  “車主逼退救護車被行拘”,也是一堂交通法治課——給“生命添堵”者,是在以身試法,必受嚴懲。讓“霸道者”違法成本提高,讓敬畏生命形成共識,如此多方發力,方能確保救護車的“生命通道”暢通無阻,一路綠燈。

  值班編輯:傅藍天

  值班審核:周艷華

  值班編委:鄭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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